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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居的一年﹝A Widow For One Year﹞。John Irving /張定綺。圓神。2001。725頁。02/04/14-02/04/18。

有沒有這樣的經驗:

當書都翻到了最後一頁了,閤上書卻有個念頭縈繞不去,老是想著,還有呢?還有呢?不是因為故事沒結尾,而是這個故事真的完了,卻念念不忘說故事人的高明本領,一心只知道這人還有沒有說其他被遺漏了的「新的」故事。

John Irving﹝約翰‧厄文﹞就是這樣一位會讓人著迷的作家。

「寡居的一年」的故事的主角兩代都是寫作的人。第一部「一九五八年夏」,童書作家泰德‧柯爾和妻子瑪莉昂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十多年前兩位兒子的車禍身亡 的陰影造成的昏暗生活,一直到這一年泰德故意找個跟兒子很像的十六歲年輕人艾迪‧歐海爾,到家裡來打工作助手才做了了斷──妻子瑪莉昂果然如預期般愛上艾 迪並主動要求離婚,但泰迪沒料到瑪莉昂的離婚居然是徹底地不告而別,不但斬斷所有跟過去有關的關聯,還拋棄了他本來最擔心需要花工夫爭奪的四歲女兒露絲的 監護權。

第二部「一九九O年夏」,四十八歲的艾迪成了不夠有才華的二流作家,三十六歲的露絲則是文壇的重量級人物。即使已經成為國際性的作家,露絲對於生命中男女情愛、父親、母親的問題,長期處於需要釐清的混亂迷惑當中。

一九九O這年,露絲見到四歲後就再也沒見過的艾迪;對父親的愛恨交雜促使父親自殺身亡;在阿姆斯特丹為了新作取才,在名妓女戶的窺視衣櫥裡目睹兇殺案;還 發現了失蹤多年母親的蹤跡─瑪莉昂用筆名在加拿大寫了好幾本小有名氣的謀殺偵探小說;最後質疑愛情的露絲在這一年,終於嫁給一直耐心等他的編輯男友。

第三部「一九九五年秋」,主角換成阿姆斯特丹愛看書的哈利‧霍克斯塔巡官,他三十九年的警察生活都是在舊城的紅燈區逛,熟悉每個妓女的來歷和不為人知的故 事。一九九五年,酷愛露絲作品的五十九歲的哈利終於找到當初寄來匿名信而使他們破了妓女被殺案的證人,因為露絲在她的新書當中描寫的情景,就是那位妓女的 房間。

露絲這時成了有個三歲小孩的寡婦,當她為了新書再次到阿姆斯特丹,像許久就認識般的老朋友哈利意外地替她解了圍,一直遇人不淑懷疑愛情的露絲終於找到一生的伴侶。

從一九五八年就被眾人期待的瑪莉昂在書末也出現了,七十六歲的瑪莉昂走出生命的烏雲,出現在一輩子一直愛戀她的艾迪和女兒面前。


﹝我又用了太多的字眼來說故事了!不過,725頁耶!﹞

因為故事中的主要人物都是寫作的人,所以這書中常常出現「書中書」。Irving一直在討論的一個問題便是作家的作品,一定跟她的真實生活有關,即使想像 力再怎麼豐富,免不了會出現的主題一定有著作者真實的經驗:老寫著年輕男和年長女的愛情的艾迪;反應過度保護自己愛情觀的露絲…我可不感臆測Irving 的真實人生是怎樣的歷練,不過他寫露絲為取才而深入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的逼真,令人懷疑他其實也和書中的露絲走過同樣的路徑。

Irving的善說故事的本領,在這本書中同樣令人驚艷不已。我喜歡這種長故事,會覺得人生是一種無限可能的期待。尤其喜歡這樣的詞句──

「當時她不知道,後來…….。她完全沒料到,她跟他還不到結束的時候。」﹝p.479﹞

很喜歡這種「預言」的字句。

雖然有著好像從個很熱鬧的舞台前被拉走開的感覺,但只能憋著一口氣好好跟著跑,全心全意相信,那個故意繞到別處的說故事的人,總會記得把這裡的精采說的更 清楚。讀者的地位突然提高許多,和作家一樣有著全知的神力,因為從這樣短短暗示性的句子當中,知道了連故事中的主角自己都不知道的「將來」。

一生可能只是一本近八百頁的書,可是曲折,也是最令人驚喜的部份就是那句……

「其實當時她還不知道……」

而現在,我還不知道的事是............ 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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