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作─我的作家生涯﹝On writing a memoir of the craft﹞。史蒂芬‧金﹝Stephen King﹞/曾靜瑤,高美齡。商周。2001。263頁。02/01/24-02/01/31。
記得電影中的這幾幕嗎?
「…在個雷電交加的夜晚,他爬過用小鑿子花了十八年才挖出來的長長地道,跌到和監獄隔著足球場遠的河流中。他在大雨中張開雙臂,仰頭向上。久違的自由,濕漉漉的。」──刺激1995。
「…她發現被囚禁的作家,趁她外出的時候,離開了她精心為他安排的寫作房間。呵呵!原來他車禍的斷腿早就復原了!她提著大大的木槌走到他的床邊,想著被辜負心意,想著他還沒為她完成的故事,想著他的欺騙…她提起木槌,往斷腿處,重擊而下。」──戰慄遊戲。
「…這個巨人身材的黑仔,臉正痛苦的扭曲著。豆大的汗珠成串滴下,身體不自然地扭曲。忍著忍著,再也忍不住,一大堆像蒼蠅、蚊子、還是什麼不知名昆蟲似的黑色粒子,成群地從他大開的嘴中飛出。」──綠色奇蹟。
真好奇是怎麼樣的人,才能寫出這樣風格迥異又極富吸引力故事!這就是我為什麼對史蒂芬‧金﹝Stephen King﹞的這本談他寫作經驗的書,這麼感到興趣的原因吧!﹝跟我有同樣想法的人應該還有很多很多,不然,這本完全跟「驚悚故事」毫無關聯的書,怎麼會在 短期內,一下子就又飆到英美暢銷排行榜呢?﹞
一開始的「序」就有三段,第一段說明寫書的動機﹝從來沒人問過作家有關「措詞」的問題﹞;第二段序,說他要盡量寫得短;第三段當然要感謝某人,結果,他謝的是他的編輯。
序 的寫法就挺有趣的,接下來的第一章恢復正統,寫他成為小說家的過程。不過在閱讀的過程當中,我倒覺得一路看的是個美國人的懷舊記事──重兩百磅的保母在兩 歲的他的臉上放屁;看耳疾時椎心刺骨的痛苦經驗;跟著智商一六O的哥哥辦「八卦報」,胡鬧瞎鬧作「實驗」。要說跟寫作有關,是因為從一年級起,他開始寫的 小說受到媽媽的鼓勵,之後,不間歇持續地寫,退稿多到釘在牆上的釘子負荷不了的掉下來,他還是繼續寫。然後上大學,結婚,作過警衛、中學老師、放假到洗衣 店打工,經濟困窘,他還是繼續投稿。1971年,他賣出第一本後來的暢銷書「卡莉」﹝Carrie﹞,後來還拍成電影「魔女嘉莉」。成名後,即使在藥癮和 酒癮的侵蝕下,他還是個工作高手,1980年,他終於下定決心戒掉這兩項惡習。
然後進入書的第二章,開始傳承他的經驗,怎樣能寫出好的小說?
﹝接下來長長的一大段,是整理第二章,寫作是什麼;第三章,工具箱;第四章,論寫作;所作的筆記而寫成的。﹞
一、 把寫作當一回事,千萬不要漫不經心。
二、 要有屬於自己的工作箱:
1. 字彙─不用任何刻意矯飾的字彙,用你心中第一出現的詞彙。
2. 文法─一個句子是意思明確,包含名詞、動詞一串的字,由大寫帶領,末尾以句號結束﹝p105﹞。任何一個名詞加上動詞就是一個完整的句子。
避免用被動式。
千萬別把副詞當朋友,到地獄的路就是用副詞鋪成的﹝p109﹞。用副詞的是凡人,而用他說或她說則是神。
3. 風格─小說中,段落是最不重要的一環,不要在段落起始方面想太多。節奏愈來愈快,就會以段落的方式呈現。像寫出佳作,就必須學習這中敲擊式的寫法。
三、 多閱讀、多寫作。
1. 閱讀─閱讀劣質的作品,可以了解到寫作的禁忌;相反地,優質的作品可以教導正確的寫作方式。持續的閱讀,在不知不覺中可以引導你進入一個渴望寫作的情境。
2. 寫作─在安靜的地方,訂下每天的目標,關上門,將世界關在門外。
寫作的方針:
*主題─寫你知道的﹝Write what you know﹞,會讓你顯得獨一無二。
*內容─小說是三部份所組成:敘事、描述、對白。敘事,設計情節是好作家最不屑使用的手段,卻是蠢人的第一選擇。描寫,好的描寫是一種經由實際寫作而學習的技巧,不只是「怎麼做」﹝how-to﹞,而是「作多少」﹝how much to﹞的問題。對白,如實地反映人物的反應。強調真實感。
*人物─在真實生活中記住印象深刻的人,在想像空間中,轉換成書中角色。
*體裁─嚐試任何你想寫的體裁,試著在不同的時刻讓不同的讀者滿意。
*主題重點─好小說永遠起始於故事再進展至主題重點,幾乎不會從主題重點開始切入。
*校稿─草稿先放置六星期,重新閱讀紀錄漏洞和錯誤。審視工具箱中所提到的事,找出文意不清代名詞、砍副詞。給特定的幾位讀者閱讀,收集反應作修改。
*節奏─第二次草稿的長度等於第一次草稿的長度減百分之十。只敘述背景故事中有趣的部分。
*研究背景─研究背景是為了增加故事的可看性,得到逼真的感覺,而不是研究報告。
*寫作課或研討會─沒必要參加的東西。
*經紀人─先跳過這一步,直接找出版商或自費出書。
*動機─因為快樂、興奮而寫作。
第五章,紀錄史蒂芬‧金在1999年發生的一場幾乎令他喪命的車禍,一個多月後,他強忍全身傷痛,選擇寫作來幫助他忘記煩惱。漸漸,完成這本書。
第六章,舉出實例,教讀者如何修改文章。
第七章,書單。開出了93本他讀來興味盎然的書。
如 果用個排行榜來排列我的願望的話,「當個作家」的名次肯定要比「環遊世界」高一些。不過就像不會為了要環遊世界,就拼命賺錢或節省其他開銷來達成心願一 樣,我也從來沒有為了要當成個作家而好好理性研究筆法、結構等等這些問題。總覺得,寫作是種「天份」,一般人唯一勉強可以盡人事的地方,就只有多寫、常 寫、持續地寫。只是最近發現,這樣業餘地寫作並不能讓我理解到自己的天份,究竟算是有幾個「percent」時,這才想到,即使寫了比普通人多了,應該也 些個關鍵方法,可以讓「多寫」真的達到「寫夠多」的效果。
史蒂芬‧金真的 是個說故事的好手。一開始的自傳,最後的車禍始末,都讓我身歷其境地目睹一切。我喜歡他說故事的方法─從有點遠的地方說起,吊吊你的胃口,等到你再多讀兩 個字就要不耐煩時,他就說出了中心重點,然後也讓你知道原來前面的敘事都不是沒來由的贅語,因為讀者已經「站在他/我身邊」了。
當 然文中有很多是美國社會或英文寫作的問題﹝如,找經紀人;文法的調性﹞。但我還是學到了盡量不要用副詞﹝這是以前自以為的風格啊!﹞;不要太雕琢詞彙;少 用被動式;對白、草稿的修訂。還有,更加強我不參加寫作班或研討會的決心。而且很多原則不但可以在用中文寫作時奉行,甚至用英文書寫時,都是很好的提示。 硬梆梆的原則不能保證寫出好文章,一切要自己動手實踐,就像書中所說,這是在教我們如何維護引擎,而不是教我們如何兜風。
最後的書單,我仔細地看了看,93本書中,我看過五本半:兩本英文版的─梅崗城的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天使的孩子﹝Angela's Ashes﹞;三本中文版的哈利波特一到三集﹝史蒂芬完成這書時,哈利波特第四集還沒出版﹞;半本的是一直看到一半的英倫情人﹝The English Patient﹞英文版。對於其他87本書,假以時日,也想要好好的親近親近。 雖然算不上作家,但是寫作帶來的快樂,我的心情與這位名作家類同。「寫作是種魔術,就像任何創作藝術的生命之水,這水是免費的,你可以無限暢飲。」
喝的有夠飽﹝寫了這麼長﹞,我都打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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