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野玫瑰﹝The Partner﹞。John Grisham。智庫。2000。539頁。02/07/03-02/07/11。
一本大字版、五百多頁的「閒書」,居然花了十多天的假期才看完?這書一定是精采複雜到要仔細品味......
不,真相不是這樣。之所以會這麼慢的消化掉這本書,原因只是因為還有其他五個人也虎視眈眈地搶看這本書;因為我們在東京;因為這是週遭唯一一本看得懂而又還算有趣的書。
作者是大名鼎鼎的John Grisham。不認識他?隨便介紹一下,他的書曾經被拍成電影「黑色豪門企業」﹝湯姆克魯斯主演﹞、「造雨人」﹝麥特戴蒙演的﹞、「證人」﹝蘇珊莎蘭登、湯米李瓊斯合演﹞......。這樣的號召下,翻開書的動機就夠強了。
故事是個拐了自己律師事務所的不當得財九千萬美金的律師,經過詐死、改變身分、藏匿巴西後四年,又被找到,故事的重點便是他如何敘述整個經歷,更重要的是,他要如何從層層的法律當中找到破綻,從容脫身,從此可以光明正大地享受他的富貴。
作 者本身出身律師,人性機巧的特性在他的作品當中屢見不鮮。這本書的相關人物一個一個蹦出來,因為要交代的過去太多了,所以成為一本不斷揭秘的形式。諷刺的 是,花盡了心力的男主角最後並沒有如願,費了好大的勁才得到的鉅款,並沒有如預期計劃地到自己的口袋。算計人性,最後也就輸在人性。只是作者把這樣的轉折 在最後的兩頁書中交代,掩卷時只有突兀的感覺,好像作者寫累了,臨時想到了這種脫身之計來作結局。
雖然作者有偉大的前例可以昭示,但這本書,肯定不能拍成好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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