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過洛津。施叔青。時報。2003。353頁。05/12/09-05/12/09。
清嘉慶年間,泉州七子戲班旦角「月小桂」(許情)第一次到洛津(即鹿港)來,之後他又分別在道光、咸豐來了兩次, 只是身分改變,從伶童轉變成戲班鼓師。故事就以許情的半生來敘述清末台灣這個移民社會的轉變,從一個人的歷史講到大環境的興衰,看到伶人世界的美麗與醜 陋;洛津城的繁華與沒落;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樓塌了,只是恩怨情仇從繁華的舞台落入平凡人間,最多的也都祇剩無奈而已。
從 書中可以看到作者的用功與博學,她花了很多的功夫描述戲劇世界的巧麗,也詳寫當時藝妓如何裹小腳,更寫了旦角花盡心思陰化自己只為成為臠童的過程。一路讀 下來,通篇都是扭曲、物化的角色與情節。書評中說,是「這個被扭曲的島嶼既要繼續扮演陰性化的角色,又同時必須接受正統文化的收編」(p.15)。
如果台灣的過往就如這小說般被中國權力假堯舜禹湯之名,卻行男盜女娼之實(p.16),掩卷之餘只好一如強呼愛台的人士一般,對天大聲疾呼──
啊!台灣啊!我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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